热线电话:18819009499

广东国润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主营:深圳厂房出租,工厂招租,写字楼租赁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光明附近独院厂房出租信息推荐「在线咨询」
广东国润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4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广东 深圳
联系卖家: 曾先生 先生   QQ在线咨询331480771
手机号码: 18819009499
公司官网: www.gdguorun.cn
公司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梧岗路30号1楼

光明附近独院厂房出租信息推荐「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2-02-06 17:09:57        










2021年1月1日起,典正式施行。而关于买房卖房、租房、房屋产权等领域都有全新的规定,你都了解吗?

2021年房屋产权新规

1、 新增房屋“居住权”。

从2021年起,每一套大产权房子都拥有三种不同的物权属性,分别是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居住权。

居住权是***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外、新增的第三种属性。可以理解为单纯给居住人设置的1个物权类型。带有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无偿设立、不能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设立初衷,是让一些只有一套房的人,或者不想卖掉房子的人,可以通过单独转让居住权的方式获得收益。但居住权的确可能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了解为好。

国润以深远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良好的服务理念,的品牌形象,不断的创新,赢取未来。以“打造现代化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使命,奉行“服务、不懈追求、不断超越”的宗旨,努力成为行业品牌。


问: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近,我单位打算将一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给一家公司,以此增加单位的收入。据我们了解,那家公司的营业执照还在办理过程中,而且他们可能会用租来的厂房堆放化学***。为此来信请问,我单位在和那家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今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答:目前,在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或改制、转制过程中,不少企业将闲置的厂房对外出租。同时,由此引发了不少***问题,并对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对此,出租方和承租方能掉以轻心。



   1、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出应当是对厂房拥有产权或者是***上认可的房屋合法代管人或权利人。有些厂房的产权归属于上级公司或者集团公司,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因此企业在出租时必须征得上级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书面同意。另外,有些厂房是建造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在出租时,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再同集体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承如果是企业,出必须查验承的营业执照、相应的生产经营、生产经营范围等。承如果是个人,出应当查验承的,并对其资信情况进行了解。



   国润以深远的发展战略,科学***的管理,良好的服务理念,的品牌形象,不断的,赢取未来。以“打造现代化全新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使命,奉行“、不懈追求、不断超越”的宗旨,努力成为行业品牌。





在厂房的租赁中,转租是获得厂房出租方同意的,而且获得其装修或改造的同意意见的,在厂房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转租方或转租户对于厂房进行重新装修改造,双方按照约定对装修物可以折价归出租方所有,转租方或转租方可以获得相当于装修物折旧后的价款。

但在转租中,厂房出租方不同意转租,转租户则无权主张上述权利,必须将装修拆除并且***厂房原状,由此产生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4、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时,面临合同被随时解除的风险。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方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租赁方(转)。”

租赁方(转)租赁房屋6个月以上的,未与厂房出租方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的,厂房出租方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租赁方(转)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若租赁合同的解除,转租合同也将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厂房出租信息发布技巧?

1、厂房出租信息发布重要的一点,也就是想更吸引人的话,可以楼写一下周边有的交通环境,有什么市场、商店等好,吸引人的注意力。后写上和联系电话,方便租客在看到出租房屋信息的时间和自己取得联系。

2、出租房屋的标题,厂房出租信息发布出租房屋的标题是出租今有xxx小区住房一套出租。一定要记得写清出租小区的名称。




3、出租房屋的正文,就要把想要出租房屋的户型(1房1厅,2房2厅,3房2厅),出租房屋地址、租金一个月多少,(也可以不写,到有客户了再具体谈),有无煤气暖气,写上有无家具电器,租房者是否可以免费使用家具电器等等信息。


    西坑社区西湖路有2间铺位出租,价格便宜,给钱就租。地址:西湖路一帆百货(九洲公寓)一楼二楼1500平。可做写字楼,教育培训,健身会所,婚纱摄影等。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曾先生先生 QQ在线咨询331480771
  • 手机:18819009499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广东国润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梧岗路30号1楼

电话:18819009499传真:0755-28285258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广东国润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电话:0755-28285258 传真:0755-28285258 联系人:曾先生 18819009499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西坑社区梧岗路30号1楼 主营产品:深圳厂房出租,工厂招租,写字楼租赁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国润物业,欢迎咨询...